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原作品仍在的有效保护期之内,则其临摹作品不享有新的著作权。临摹作品作者仅可对其临摹品在原作基础上表现出独创性的部分享有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他人拥有著作权的画是否可以临摹,这取决于临摹的用途。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行为,临摹就是一种复制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不得复制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但法律基于公共或社会的考虑允许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复制行为,其中包括:1、以学习欣赏为目的的临摹。但此种临摹应控制在个人、家庭范围内,不能形成公开传播。2、以教学研究为目的的临摹。但不得出版发行。3、对于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或录像。因为上述艺术作品已经成为风景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2种观点: 版权和著作权一样。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登记申请程序有什么版权登记申请程序:1、费用:申请版权需要支付300元官费;2、申请材料:申请人请求版权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是个人身份复印件。3、时间:申请版权需要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左右;4、《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该项);5、申请人申请的版权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会被驳回。6、申请条件:外国人或单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依据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公民所需登记材料一致,外文资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7、申请部门:在我国版权申请所属部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原作者,购买一幅画只是获得该画作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包括作品的版权。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临摹作品是没有著作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品登记书都是由当地的登记机关给当事人依法下发的相关证书,其实理论上来说,只要有作品登记证书的话,证明该作品是享有著作权的,在这种情况下,被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1种观点: 临摹作品是否是侵犯著作权要看情况。如果仅用于本人学习、欣赏、研究而临摹作品的,不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以谋利为目的,进行发表、发行、网络传播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临摹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一)无版权之作品的临摹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临摹对象是没有版权保护的作品,即《著作权法》出台之前的作品或者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限的作品,由于原作品已经进入了公有领域。临摹作者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精神权利和著作权财产权利。要指出的是,临摹作品作者的署名只能署自己的名字,而不能署原作品作者的名字,否则就构成了对公众的欺诈。(二)在著作权保护期内作品的临摹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对临摹作品行使著作权,按照临摹作品是否是临摹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结果来进行区分,即通过《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来进行认定。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是属于合理使用,临摹作者都可以不受的行使其临摹作品的著作权精神权利,包括临摹作品作者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内容完整权。由于临摹作品是临摹者的劳动成果,因此这些著作权精神权利为临摹作品作者所固有,与其人格紧密相连,即使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也不应当妨碍临摹作品作者行使这些权利。一旦临摹作品的作者超越了《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行使其著作权,此时对于其著作权财产性权利的行使必须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方能行使,否则,由于临摹作品性质的特殊性,势必会侵犯原作品作者对原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作品临摹是否侵犯著作权?临摹作品是否是侵犯著作权要看情况。如果仅用于本人学习、欣赏、研究而临摹作品的,不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以谋利为目的,进行发表、发行、网络传播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临摹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此条肯定了部分条件下临摹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美术作品的财产权包括下列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法律规定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如何确定职务作品,法律上有哪些规定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职称是指职务的名称,通常指技术职务的名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临摹仅仅是个人学习之用,临摹他人作品不算侵权,但是未经授权,如果通过临摹进行出版发行以及其他商业用途,就会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第一款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他人拥有著作权的画是否可以临摹,这取决于临摹的用途。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行为,临摹就是一种复制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不得复制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但法律基于公共或社会的考虑允许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复制行为,其中包括:1、以学习欣赏为目的的临摹。但此种临摹应控制在个人、家庭范围内,不能形成公开传播。2、以教学研究为目的的临摹。但不得出版发行。3、对于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或录像。因为上述艺术作品已经成为风景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他人拥有著作权的画是否可以临摹,这取决于临摹的用途。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行为,临摹就是一种复制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不得复制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但法律基于公共或社会的考虑允许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复制行为,其中包括:1、以学习欣赏为目的的临摹。但此种临摹应控制在个人、家庭范围内,不能形成公开传播。2、以教学研究为目的的临摹。但不得出版发行。3、对于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或录像。因为上述艺术作品已经成为风景的一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归原作者,购买一幅画只是获得该画作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包括作品的版权。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尽管临摹他人美术作品所得的画作可能构成新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它是建立在被临摹美术作品的基础上的,只能算一项 演绎作品 。对于临摹他人美术作品而产生的演绎作品而言,权利人在行使著作权的时候还是存在侵犯被临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的可能的。最为基本的,就是临摹美术作品的署名问题,必须标明被临摹美术作品的原著作权人,否则就侵犯了其署名权。如果未经许可就进行商业使用的话,还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第1种观点: 临摹作品是否是侵犯著作权要看情况。如果仅用于本人学习、欣赏、研究而临摹作品的,不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以谋利为目的,进行发表、发行、网络传播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临摹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一)无版权之作品的临摹作品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临摹对象是没有版权保护的作品,即《著作权法》出台之前的作品或者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限的作品,由于原作品已经进入了公有领域。临摹作者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精神权利和著作权财产权利。要指出的是,临摹作品作者的署名只能署自己的名字,而不能署原作品作者的名字,否则就构成了对公众的欺诈。(二)在著作权保护期内作品的临摹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在这种情况下,对临摹作品行使著作权,按照临摹作品是否是临摹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结果来进行区分,即通过《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来进行认定。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是属于合理使用,临摹作者都可以不受的行使其临摹作品的著作权精神权利,包括临摹作品作者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内容完整权。由于临摹作品是临摹者的劳动成果,因此这些著作权精神权利为临摹作品作者所固有,与其人格紧密相连,即使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也不应当妨碍临摹作品作者行使这些权利。一旦临摹作品的作者超越了《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行使其著作权,此时对于其著作权财产性权利的行使必须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方能行使,否则,由于临摹作品性质的特殊性,势必会侵犯原作品作者对原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作品临摹是否侵犯著作权?临摹作品是否是侵犯著作权要看情况。如果仅用于本人学习、欣赏、研究而临摹作品的,不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以谋利为目的,进行发表、发行、网络传播的,是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临摹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此条肯定了部分条件下临摹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财产权的规定有哪些美术作品的财产权包括下列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法律规定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如何确定职务作品,法律上有哪些规定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职称是指职务的名称,通常指技术职务的名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临摹仅仅是个人学习之用,临摹他人作品不算侵权,但是未经授权,如果通过临摹进行出版发行以及其他商业用途,就会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第一款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3种观点: 临摹作品一般没有著作权,临摹品如果是对原作品的简单复制,不管采用什么方式临摹,都只是对原作品的再现,并没有包含独创性,因而它不是作品,不能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临摹品如果要享有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必须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也就是说,临摹的人如果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具有个性化、独创性的元素,使临摹作品有区别于原作品的实质性改变,那临摹品可构成新的作品,也是原作品的演绎作品。一、汇编作品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关于汇编作品的内容:成为汇编作品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创作过程的性,非剽窃、抄袭;二是具有创造性,包含了作者的智力劳动。不管是有著作权还是没有著作权的作品、片段、数据、材料、图片、法律条文、常识、股市信息、商品报价等等,都可以作为汇编作品的资料来源,但在著作权使用时是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百科全书、词典都算是汇编作品。而简单的将其他作品材料拼凑在一起的,没有独创性的,不算汇编作品。二、美术作品财产权包括哪些(一)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二)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三)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四)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观赏。(五)摄制权: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