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 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四、乙方于 年 月 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交付乙方。
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 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
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