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高效手段,当事人可以通过撤销劳动仲裁申请来和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撤回申请,需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迅速回复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进行裁决。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仲裁具有便捷高效优点,并且劳动争议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高效手段。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项有争议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又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劳动仲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的规定,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后会很快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进行回复。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诉讼程序中撤诉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仲裁诉讼程序中,撤诉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地区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的撤诉期限通常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期限可能在10至30个工作日之间。撤诉期限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够及时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撤诉期限仍然要求撤诉,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并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因此,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中,应及时了解和遵守撤诉期限的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劳动仲裁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手段,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然而,如果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希望撤销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撤诉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撤销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撤销申请是当事人行使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及时回复,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和遵守撤诉期限的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