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