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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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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劳务合同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劳务合同纠纷可以采用风险代理,不能采用风险代理的案件包括: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风险代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律师风险代理是律师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

2、律师风险代理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律师的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3、律师风险代理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劳务合同纠纷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劳务合同纠纷委托律师做代理人的费用并不是法定的,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五、劳务合同纠纷的反诉条件有哪些?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六、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如果律师跟当事人商定的代理方法是风险代理,对律师事务所肯定是有法律风险的,因为一旦败诉则意味着当事人不需要缴纳任何的律师费。所以,除非律师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采取风险代理的。

七、拖欠工资去投诉要什么证据

劳动者去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需要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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