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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的证据为什么要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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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立案时,原告应该提供与当事人人数符合合的诉讼状副本,并不要求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复印件,但是实践中,为了方便被告答辩、缩短答辩期间的时间,通常会要求在递交诉讼状时一并提交与当事人人数符合合的证据复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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