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在校大学生 兼职 法适用
1、在校大学生兼职的现状及成因
当今社会在校大学生兼职以及在兼职过程中与相对方发生纠纷的频率与日俱增。但在法制层面的尴尬是在校大学生是否能作为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仍存在争议,使得在校大学生的很多权益处于法律保护的盲区。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权益受到侵害并且无法获得良好的充分的救济的现象屡见不鲜,诸如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的报酬严重偏低甚至被比较随意的扣减,在求职的过程中被迫接受很多不合理要求,工作条件环境恶劣,时间长强度大等,以及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很难受到充分的保护等等。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立法不够完备。1995年劳动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意见》对在校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进行了直接否认,使得在校大学生兼职无法适用劳动法。更加遗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明确承认在校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还有就是在校大学生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他们在兼职过程中几乎很少签订合同,更别说在合同中有队自己权益保护的有利条款。在权益在此过程中受到侵害以后也很少选择司法救济,据调查发生纠纷后维权的大概只有10%,这就更加降低了相关用人单位压榨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成本,使得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的权益更加岌岌可危。当然这也与相关主管部门和高校在这些方面的介入和管理缺失有些关系。
2、在校大学生兼职适用劳动法的法律依据分析
由于时间和工作经验的在校大学生兼职的形态多为商品促销、餐饮类服务、散发广告单、家教等。其中家教也就是在校大学生被自然人雇请教授其子女相关的课业。这种法律关系从性质上说属于雇佣关系,应该属于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但其他的兼职形态用人单位为非自然人,实质上是符合劳动法调整对象的范畴的,应该适用劳动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排除大学生兼职行为的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也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大学生的劳动关系主体身份。再者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也符合劳动法理论上适格劳动者的四标准,也就是年龄、体力、智力、行为自由。其次劳动部95《意见》中的规定有它特定的背景,当时的大学生就业包分配仍存在,如果把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被视为就业的话,学校就可以不分配工作了,就造成了就业权利的不公,可见初衷是旨在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并且《意见》中明确规定五类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还有家庭保姆,但在校大学生并未在此之列。再者规定了公民平等的劳动权,在校大学生作为公民的一个群体自然不应例外。最后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就已经开宗明义,要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将在校大学生排除在劳动者的门外,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行为也不适用劳动法的做法恰恰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相悖。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中,谁处于弱势地位再明显不过,因此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保护范围也正符保护弱者的基本法理。
3、在校大学生兼职适用劳动法的可行性建议
。明确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可以说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也是在校大学生兼职过程中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和重要凭证和依据。立法还应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法律责任做出具体化规定,明确双方的救济途径和程序。这样可为大学生提供更为便捷有效有利的权益保护途径。和司法途径相比,劳动仲裁在解决劳动纠纷方面具有快速、经济等特点。。同时立法的完善还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要将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纳入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使得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与此同时,加强对中介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甚至进行相关的立法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对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的保护也是重要一环。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实现了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适用劳动法的类别定性。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以小时计酬的,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口头协议有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即可。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终止非全日用工,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上述的这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性其实和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行为几乎天衣无缝的完成了对接。
当然由于大学生兼职劳动身份确实有其特殊性,对应其特殊性在劳动法的适用上也应该有特殊的规定。比如在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方面,大可不必严格以普通劳动者的标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及女职工生育保险等。但是中各大高校几乎无一例外都会依法为学生购买了相关医疗保险,而且大学生兼职多半是短期的而且有其不确定性。因此,除办理必要的工伤保险外,其余险种完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大可不必一刀切的强行规定,这也将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将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机会。
总之,将在校大学生兼职的行为纳入到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内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根本的保障,大学生才能通过课外兼职获取更多的实践技能和工作经验,这与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也是完全契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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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出外置SD卡尝试;
3、备份手机重要数据恢复出厂设置。
关键词: 旧住区;老年人;户外活动空间;适老性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1.旧住区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青年人口的迁移,现在大多数的旧住区都已经成为了老龄化的住区,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与旧住区户外活动空间的更新必将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一方面居民生活尤其是老年人的生活对住宅区户外空间的诉求日益强烈;另一方面,住区户外活动空间正在被慢慢蚕食,并且日渐萎缩[1]。
旧住区历史悠久,人情味足,居民彼此之间相互了解,并且建立了深厚的社区情感和邻里关系网络,这些都是旧住区可贵的积极因素,也符合老年人原居安老,落叶归根的心理需求。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房屋陈旧、道路狭窄、设施老化、治安混乱,缺乏应有的维护和改造,越来越不能满足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要求,更不能满足老年人对安全、舒适的住区空间的基本需求,亟需改造更新。而作为旧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户外活动空间的存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承载着住区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的活动,执行着住区功能,体现了住区形象,反映了住区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大量居住在旧住区中的老年人来说,改善住区的户外空间环境,使其能够适应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促进老年人的社会交往,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是十分必要而迫切的。
2.老年人的户外活动行为研究
2.1老年人的基本特性及需求
人在进入老年以后,身体机能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一系列的老化现象,感知能力、骨骼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都会衰老,因此老年人在使用户外空间环境时,会出现感知度下降、敏锐性降低等现象,从而影响其对身边信息的接收。老年人心理方面由于生理及环境的变化也产生了相应的转变,如失落感、孤独感、自卑感、忧郁感等。
老年人由于生理变化和社会角色的转变,其对住区环境的心理需求也与其他居民不尽相同,与普遍要求的景观视觉效果不同,老年人更在意住区的安全性和邻里关系的和睦,在意原居安老和家庭氛围。随着老年人的心理感受的变化,必然会对其周围的生活环境产生各种反应,这些反应尽管对老人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场合,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2]。
2.2住区老年人的户外活动行为特征
2.2.1老年人户外活动范围
根据老年人出行的时间、活动的半径和频率将城市老年人在住区内部的户外活动范围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细化为三个层次:近宅生活活动圈、组团生活活动圈、住区生活活动圈。老年人在近宅活动圈主要进行交谈、闲坐、晒太阳等静态活动,因此近宅活动圈是私密性最强的空间。组团活动圈其活动半径约在180-220米,符合5分钟老人出行距离,在这里可以进行一定的公共活动和小规模的群体活动,老年人可以在此偶遇友邻、运动散步,组团活动圈相对于近宅活动圈来讲,其活动内容更丰富,公共性更强。
2.2.2老年人户外活动形式
在住区中常见的老年人户外活动形式主要可分为三类:独自活动、成组活动、群体活动。独自活动形式常见于高龄老人、轮椅老人,他们行动不便,听力和表达能力都在很大程度上发生退化,因此喜好在私密性强的空间进行独坐;成组活动的老年人是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老年人,或者性别相同、年龄相仿的老年人通常为三五成群的活动、聊天,形成了小规模的成组活动形式。
3 旧住区户外活动空间适老性设计原则
3.1邻里永续原则
既有的社会网络和邻里关系是旧住宅区的宝贵财富,也是最能体现住宅区活力的重要因素。在进行户外活动空间适老性设计时,必须立足于住区的现实情况,遵从邻里永续的原则,在保持住区原有风貌的基础上,合理的进行改造设计,是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得以提高。
3.2安全弥补原则
现状的旧住宅区户外活动空间缺乏适老性的考虑,而且由于年久失修,住区存在地面破损、缺乏无障碍坡道、设施老化等一系列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而老年住户是旧住区户外活动空间的主要使用者,因此进行适老性设计时,首先要解决住区户外活动空间及其设施的安全性问题。
3.3历史延续原则
老年人在住区中经历了几十年的岁月,住区的一切特征都影响着老年人对该住区的感知、认知。因此,在进行旧住区户外环境适老化设计改造时,应该顺应住区本身的特征,尊重老年人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域固定性”的场所选择,再此基础上进行改进,使空间的优势放大化,消除其缺点,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
3.旧住区户外活动空间适老性设计
4.1形成主次分明的空间结构
老年人记忆力下降,方位感较差,合理的层级划分和易于识别的空间组织可以帮助老年人寻路、定位,形成对空间的场所感和归属感。例如安排一个类似中心广场的占主导地位的空间,并提供空间导向的指示,活动空间之间应保持视线的通达性,各个空间具有明显的标志物,并提供指示牌,方便老年人定位。
4.2提供复合多样的空间种类
提供从公共到私密不同层次的户外活动场所,同时空间的尺度应富有变化,既有大尺度的公共开放空间,同时也有小尺度的角落,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注重活动空间的复合渗透性,在适合多人活动的公共空间周边创造可以休憩的小空间,适合老年人交谈和观看他人活动;
4.3创造易于交流的私密空间
易于交流的小空间可以被老人视为“私人会客厅”,在这里进行朋友间的交谈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会打断思维和谈话的琐事。此类空间应设置在能让老年人看到热闹的住区道路或其他活动空间的地方,这样可以让老年人感觉到在参与社区生活。
4.4重视室内外之间的过渡地带
室内外之间的过渡地带可以有效缓冲老年人对环境变化的不适,为老年人提供可以适应强光、噪声和温度的空间,同时也可以用来稍作休息并且观看他人活动。可以在每一个单元入口处设置棚架,让老年人逐步适应光线的变化,遮蔽恶劣的天气,同时设置扶手为老年人的停留提供支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扩大过渡区域的面积,并为老年人设置舒适的座椅。
4.5创造更好的景观观赏空间
对于旧住区中的老年人来说,利用户外环境好的空间享受阳光、呼吸清新的空气、种植花草或蔬菜、喂鸟、观察天气的变化是非常常见的行为。将景观较好的观赏区域设置在稍远离住宅的地方,但同时保证能从室内或其他空间易于看到这样可以促发老年人前往探索,有助于老年人走出家门活动。同时应设置步行道穿越宅前绿化或小花园,同时设置座椅,注意铺装材质的选择不应采取汀步,选择适宜老年人行走的柔性防滑材质。
4.结语
住区老年人日常户外活动空间场所设计问题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外延又十分广泛的综合性课题。涉及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学、老年社会学、建筑、景观及城市规划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适合老年人的户外活动空间场所设计,首先要研究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其次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研究他们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活动特征,最后,才是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的角度研究老年人日常户外活动空间场所设计,使得户外活动空间场所能弥补生理上的衰退、满足心理需求、符合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日常户外活动空间,使他们积极健康的安度晚年。
【参考文献】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认识民生
目前,郧西劳动保障工作正处在一个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在这样一个重要阶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就业再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以人人有保障凝聚群众,以落实维权激励群众,以工作实绩造福群众,真心实意保障和改善民生。
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工维权、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民心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一系业民生工作的实施,体现着党和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反映着劳动保障干部的政治责任、领导水平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落实好劳动保障各项利民作为改善民生的突破口,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
——在推动科学发展中普惠民生
劳动保障工作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伴渐进的过程。应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1、在抓社保扩面征缴中,夯实民生支撑。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基础,必须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力度,拓展扩面空间,挖掘扩面潜力,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高位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改善民生。解决好民生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立足郧西县情,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各项任务,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促进创业带就业。连续几年安排资金专门购买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20__年落实公益岗位补贴401人,94万元。从去年起,广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扶持一批下岗人员自主创业,发动一批企业家二次创业,鼓励一批知识型人才和大学生带头创业,引导一批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吸引一批外地企业投资创业,培育出成千上万、走南闯北的创业者。在困难人员社会保险援助上,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20__年共有2526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59万元;在小额担保贷款上,为创业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目前已成功贷款131笔,281万元。以开展“春风行动”、“双百”活动为契机,组织“打工经济服务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民营活动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服务活动,把信息和服务送到千家万户。邀请省内外45家企业现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4800个,成功输出2465人。同时,挖掘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储备用工岗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完善社会保障。我们始终把社会保险扩面摆在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位置,规范申报核定,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范围,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连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标准,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我们举办了一次以“庆奥运、迎重阳”为主题的离退休职工运动会,近300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比赛,使他们在运动竞技中享受到了快乐,锻炼了身体,陶冶了性情,实现老有所乐。
扩大医疗保障。目前,有27家医院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17家药店被确定为定点零售药店,计算机网络覆盖到城乡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全部实行持卡网络结算。全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220人,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达到10452万元,累计支出8783万元,同时规定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封顶线。这一方案兼顾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得到全县广大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确保了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推进。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又不断完善和优化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科学调整了住院起付标准使得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降低起付线;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初步实现全民医保。
推行特困群体保障。通过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零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及时解决了这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同时,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全县2278名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11356名低保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将进一步加快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和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备案制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调解机制,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强化了劳动仲裁处理能力建设,简化了办案程序,建立了劳动争议三方协调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强平安
创建,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
提高劳动者素质。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开展送技能下乡、下基层活动,就近培训农村劳动力,大力拓展输出基地,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实行农民先入厂培训、后就业的培训模式,有效促进了就业工作。围绕“培训—输出—维权”开展全程服务,实行定向培训就业,确保劳务输出的稳定性。面对金融危机日益加剧,大量农民工返乡,我们积极作好返乡农民工工作,开展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开拓县内外市场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出台优惠鼓励农民工回归创业,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抓效能提升为民能力。机关效能如何,体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我们按照“为民、务实、创新、高效、清廉”的要求,以优化服务为目标,推行限时服务工作制,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广泛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政务公开,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队伍建设,营造“八型系统”创建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障。
——在统筹兼顾中保障民生
劳动保障工作事事关乎群众利益。。
统筹好长远与当前的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的需求日趋多样、标准不断提高。这就需要把劳动保障作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改善民生取得的成效。同时应当看到,郧西经济欠发达,基础差、底子薄、发展不平衡。应充分考虑各方面条件和承受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关键词】教师劳动;性质
教师劳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总的劳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已经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教师劳动的认识,将有利于对教师劳动作出更准确的评价,更好地调动教师劳动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党的科教兴国战略。
我国传统理论认为只有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而其他部门的劳动者虽然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分配,是通过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占有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劳动者的劳动,因此教师劳动不是直接地参与物质资料生产的部门的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是通过社会再分配的方式占有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为了正确界定教师劳动的性质,考察其是否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我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和价值创造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教师劳动的性质。
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教师劳动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劳动与直接的物质生产存在着特殊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与物质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分化——又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辩证发展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在一起,物质生产过程本身就是教育过程,教育过程是物质生产过程的一部分。在生产劳动中,经验丰富的劳动者既担当着生产劳动者的角色,又承担着把生产经验传递给年青劳动者的教育者角色,这种在生产过程中传递生产经验、对人的教育也是人类社会早期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杠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出现了,人类社会进入了阶级社会,出现了分化和私有制,出现了专门从事文化教育的人员,并成为统治阶级的专利,教师的劳动从总的物质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出现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在进入文明社会的自然经济时代,教师的劳动由于与生产劳动过程的这种分离使其成为非生产劳动阶级即统治阶级的专利,成为统治生产劳动者的一种服务工具,成为阶级对立的体现,教育也作为生产劳动的异化与生产劳动相对立,统治者鄙视生产劳动,但作为生产经验传授的教育仍然在生产劳动中存在着,虽然作为受鄙视的方式存在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逐步确立并在社会中占有主导地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并发展起来。十八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初期,工业爆发并逐步完成,机器大生产代替了手工劳动,科学技术充分显示了其巨大威力,“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1],工人由个体的全才变成能够操作机器的专业化劳动者,因此只有加强对劳动力的技术培训才能适应资本主义的机器大生产,与社会大生产紧密结合、以培养适应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劳动力为目的的学校教育逐步发展起来,教师的劳动作为社会总的劳动的一部分以服务的方式加入到了社会生产当中去并与社会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现在市场经济中,教育把劳动力商品转化成为一种资本商品即人力资本,教师的劳动以前所未有状态与整个社会生产结合在一起,成为社会总的生产劳动的一部分,“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不再局限于直接生产过程,而是向后延伸到教育过程”。[2]教育过程成为价值形成过程的总链条中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形式,教师的劳动也是紧密地融入到社会生产过程中,是总的劳动过程中的一种生产劳动,而且是位于决的生产劳动中最前端的生产劳动。
其次,从价值创造的角度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教师的劳动是一种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一方面,教师通过具体劳动把人类生产斗争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劳动者,劳动者把教师传授的知识和经验转化成自己的一部分并使自己的本质力量得到增强,从而成为一个适合社会所需要的新型劳动者,这也正是教师的使用价值,是由教师的具体劳动创造出来,这种使用价值的体现就是劳动者本身发生了变化,使一个原生态的劳动者变成了一个掌握了一定知识和技能的能够从事一定的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劳动者被“加工”了;。[3]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构成也告诉我们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由劳动者本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者养育子女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的教育训练费用,其中劳动者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就包含了教师的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当然其中也包含了各种教育设施的物化劳动的价值。即使通过简单推理,我们也可以看出教师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众所周知,一个没有通过教育训练的、只能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要远远小于一个通过教育训练、能够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即简单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与复杂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之间有一个差额,因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和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决定了前者的价值在劳动力市场上要高于后者,劳动力商品的这个差额就应该包含了教育训练所创造的价值,也就是包含了教师的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教师劳动作为培养人的劳动,其创造的价值凝结在其所对象化的劳动力商品中。另一方面,不但以培养劳动力的方式创造价值,而且教师还在进行着知识生产和科技创新(尤其是高校教师)这种知识生产和科技创新所创造的价值以价值库的形式存在并在商品价值量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成为价值创造的主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教师的劳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教师的劳动不仅创造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作为一种传递人类文明的活动,也在进行着精神生产,这种精神生产成为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作为人类生产力的首要要素的劳动者在教师劳动的对象化作用下由原生态的劳动力向着真正的社会的劳动力转化,其本质力量在不断增强,从而导致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在不断增强。教师劳动作为人类文明的传递活动不仅促进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奠定物质基础,同时还能够满足人民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而提出的更高水平的文化生活的需要。由于教师的劳动,人们的能力得到不断增强,生产力在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在不断提高,从而使人类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不断缩短,剩余时间在不断增长。人类剩余时间的增长,为人类发展的个性化和社会化提供了保证,满足了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和发展,人类的程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教育也作为一种发展资料而为人们充分占有,人类社会得到进一步。
通过对教师劳动的考察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劳动是一种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是总的社会生产劳动链条中的一部分,它直接或间接为社会主义生产服务,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56.
关键词:开放性 劳动教学 教学模式
“我们要活的书,不要死的书;要用的书,不要读的书。总起来说,我们要以生活实践为中心的教学做指导”,这是陶行知先生重要的生活教育思想。我通过对园艺专业教学中劳动教学的再认识,提出“开放性”劳动的课堂教学模式。
一、“开放性”劳动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
(一)综合专业教材
学校应该在借鉴先进学校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本地经济特点,大胆突破,尝试构建立足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新型课程体系,旨在强化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促进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学校把专业教学与劳动课程的部分课时进行整合,尝试形成综合课程的实验,避免了内容的重复和课时的浪费,给学生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时空,从而提高教学的质量。在实施过程中力求做到使学生有兴趣,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结构,使学生学以致用。
(二)依托劳动基地
专业课是一门重在实践的技术型课程,缺少实践操作难免名符其实。专业课根据活动的场地分为室内、室外两大教学“模块”。室内课主要包括手工制作,自我服务劳动、公益劳动等,室外课主要包括简单生产劳动等。
通过简单的手工制和简单的生产劳动教育、实践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基本的专业与劳动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处于主体激活状态,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实践中来,成为专业与劳动课堂教学的主体。
传统的专业课堂教学方式是教师讲学生听,再动手操作,学生当然不是学习的主人。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各种方式,途径和策略,引发和激励所有的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中来,使学习真正成为学生自己的活动。
1.让学生在“动手”中学习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注意通过实际操作让每个学生都获取自己动手操作的机会,通过各种感受提高学习的兴趣,调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有利于深刻理解并牢固掌握知识和技能。因此在专业与劳动课教学中,在教师精炼的讲解示范之后,要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动手操作,亲身实践的时间。
2.让学生在“活动”中巩固
学生在专业课中以动手实践为主,教学中一半时间以上用在练习上,充分利用课堂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意识,是巩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最佳立足点。这样既使学生掌握这些方面的技能技巧,同时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动手实践操作能力。如技能学习。
3.让学生在“思考”中升华
学生动脑筋想,才能真正理解所学知识,促进思维的发展。因而在教学时,要为学生提供接触知识的环境,唤起学生对原有相关经验的联想,促进对新知识的理解,创造的潜能也就开发出来了。
(三)注重课外延伸,拓展开放性教学途径
学生劳动习惯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学生劳动创造能力的提高更需要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方渠道加以引导和培训。
1.建设校园文化(学生社团)
我们组织学生建立了校花卉协会,组织各种园艺小制品比赛(如叶脉书签、组合盆栽等),园之色显师才、艺之灵示生能,充分激发了师生的学习热情和竞争意识,增加了校园的学术氛围。通过这些兴趣活动,不仅有利于把课堂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更能弥补专业与劳动教育“大一统”的缺陷,使对专业与劳动技术有特殊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有一个充分发挥天赋、才能和创造力的场所。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胆创新,学校还须定期地组织举办各项技能竞赛和展览评比活动。这样既有利于学生展露一技之长,又能使学生在自觉愉快的活动中受到专业与劳动教育,体会到“劳动的乐趣”。
2.加强学校与家庭的结合
专业与劳动课程中,有一些劳动项目,可以组织学生回家实践,在家长的指导下,学会操作技术。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认识并学会了家务劳动,纠正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习惯与认识偏差。
3.以校企联合办学为载体
加强与社会的结合。我们结合学生的自身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校企联合办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定好目标,去企业公司实习。为了使这一活动有序顺利的开展下去,我们还特意聘请了一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区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作为“校外辅导员”,甚至聘请农民等各行各业的人为学生分别进行劳动实践指导,使学生学到更多书本上、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
参考文献:
[1] 傅道春《新课程中师生行为的变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 仇忠海、霍益萍:《开放性主题活动课程》,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3] 浙江省教课院编《走进新课程》.
[4] 胡玉凤著《构思方案、落实策略、有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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